首页
快讯
股票
财经
基金
专题
理财
数据
专栏
更多
股票
|
主板
必读
研报
新股
创业板
科创板
期权
北交所
港股
中概股
全球
理财
|
银行
保险
黄金
外汇
债券
期货
股指期货
酒界
热点
专题
数据
行情
汽车
地产
学堂
滤镜
基金荟
路演
千股千评
大宗交易
资金流向
龙虎榜
人物专访
商业资讯
微信公众号
证券之星APP
首页
-
港股
-
港闻资讯
-
正文
证监会回应深港通获批传闻:未听说
来源:
证券之星
2015-05-08 17:11:43
涉企侵权信息举报专区
中国证监会周五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针对深港通试点获批的传闻,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没有听说相关信息,深港通方案正在研究过程中,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将向市场公布。
#港通#
#深港通#
广告
相关新闻:
财政部:内地个人投资者参与沪港通、深港通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4日发布《关于继续执行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称,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和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自2019年12月5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经
2019-12-05 08:33
三年累计成交逾9万亿元 深港通加快制度优化促开放
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助理副院长习超认为,深港通运行三年以来,对中国资本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和国际化进程,起到了重要的助推作用。杨德龙表示:“据统计,北上资金流入A股的前20大重仓股,过去三年的超额收益超过350%,远远跑赢指数,并跑赢大多数股票。
股票
2019-12-05 08:33
三部委发福利:沪港通、深港通继续免征个税 期限三年 又可“便宜”买港股
通知称,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在2017年11月17日至2019年12月4日期间仍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财政部相关负责人也在当时表示,对内地个人买卖港股差价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属于此次沪港通税收政策的优惠措施之一。
股票
2019-12-05 08:20
精彩推荐
1
7月PMI出炉,如何用宽基ETF把...
2
三星电子开启“Z轴”时代,可垂直堆...
3
一图读懂|西部超导的科创属性和投资...
4
每日科创|西部超导(688122)...
5
一图解读|3D打印开始兑现漫长的想...
6
从手办到火箭,3D打印开始兑现漫长...
7
恒生互联网ETF华夏(513330...
8
创业板指早盘翻红涨0.9%,创业板...
9
20CM涨停,多只半导体股票爆发,...
10
长征八号甲完成升级首飞,卫星ETF...
内容精选
1
稀土永磁板块高开高走,稀土ETF易...
2
A股三大指数低开高走,全市场超39...
3
人形机器人板块迎多重催化,机器人E...
4
8月5日证券之星午间消息汇总:或超...
5
多方回应光通信被禁传闻,聚焦CPO...
6
半导体硅片供应商环球晶:硅片产线几...
7
科创100ETF华夏(588800...
8
宇树科技公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
9
苏泊尔AI低俗广告引争议,官方账号...
10
半导体设备国产化进程有望持续加速,...
下载
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
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
点此
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