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快讯
股票
财经
基金
专题
理财
数据
专栏
更多
股票
|
主板
必读
研报
新股
创业板
科创板
期权
北交所
港股
中概股
全球
理财
|
银行
保险
黄金
外汇
债券
期货
股指期货
酒界
热点
专题
数据
行情
汽车
地产
学堂
滤镜
基金荟
路演
千股千评
大宗交易
资金流向
龙虎榜
人物专访
商业资讯
微信公众号
证券之星APP
加入收藏
我的证券之星
首页
-
港股
-
港闻资讯
-
正文
证监会回应深港通获批传闻:未听说
来源:
证券之星
2015-05-08 17:11:43
涉企侵权信息举报专区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中国证监会周五召开例行新闻发布会,针对深港通试点获批的传闻,新闻发言人张晓军表示,没有听说相关信息,深港通方案正在研究过程中,在履行相关程序后将向市场公布。
#港通#
#深港通#
证券之星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新闻:
财政部:内地个人投资者参与沪港通、深港通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4日发布《关于继续执行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称,对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深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和通过基金互认买卖香港基金份额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自2019年12月5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继续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
财经
2019-12-05 08:33
三年累计成交逾9万亿元 深港通加快制度优化促开放
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助理副院长习超认为,深港通运行三年以来,对中国资本市场进一步对外开放和国际化进程,起到了重要的助推作用。杨德龙表示:“据统计,北上资金流入A股的前20大重仓股,过去三年的超额收益超过350%,远远跑赢指数,并跑赢大多数股票。
股票
2019-12-05 08:33
三部委发福利:沪港通、深港通继续免征个税 期限三年 又可“便宜”买港股
通知称,内地个人投资者通过沪港通投资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取得的转让差价所得,在2017年11月17日至2019年12月4日期间仍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财政部相关负责人也在当时表示,对内地个人买卖港股差价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属于此次沪港通税收政策的优惠措施之一。
股票
2019-12-05 08:20
精彩推荐
1
证券之星IPO周报:下周2只新股申...
2
刚刚,突发巨震!四大外资重磅发声
3
打新必看 | 3月31日两只新股申...
4
券商今日金股:12份研报力推一股(...
5
食品饮料周报:淡季白酒迎来降价?5...
6
天齐锂业二代接班首年遇“劫”,四重...
7
舍得酒业百亿梦碎:业绩腰斩、现金流...
8
营收规模创上市新低,太平鸟全产品线...
9
刚刚,5家公司发布利空公告
10
今晚,多家公司发布利好公告!
内容精选
1
快手陷入增长困境,短剧业务焦虑渐显...
2
刚刚,央行重磅消息!
3
打新必看 | 3月28日一只新股申...
4
中远海控:运价暴涨催生业绩大涨,单...
5
大佬最新大手笔加仓这些!
6
券商今日金股:18份研报力推一股(...
7
核心游戏吸金力衰竭,上市前大额分红...
8
光刻机板块表现活跃 八大概念股盘点...
9
股价再度“吃”停,蹭风口难掩业绩颓...
10
百信银行“好会花”乱象丛生:卷入捆...
下载
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
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
点此
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