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吾财讯| 思摩尔国际控股有限公司(06969.HK)发布公告,披露了经修订的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该职权范围最初于2020年6月15日通过,并于2025年12月24日修订。
根据修订后的职权范围,提名委员会成员须不少于三名董事,其中大部分应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且至少包含一名不同性别的成员。委员会主席由董事会任命,须为董事会主席或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在职责方面,委员会需至少每年审阅一次董事会的架构、规模及组成(包括技能、多元化、知识及经验),协助董事会维持董事会技能矩阵,并就任何旨在配合公司企业策略的董事会变动提出建议。其职责还包括物色符合资格担任董事会成员的人选、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就董事(尤其是主席及行政总裁)的委任或重选及继任计划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以及支持董事会进行定期的绩效评估。
委员会会议法定人数为两名成员,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委员会有权调查其职权范围内的任何活动,并可在公司承担费用的情况下寻求外部法律或其他独立专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