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港股 - 新股资讯 - 正文

证监会国际部:对渤海银行(09668)出具境外上市反馈意见

来源:智通财经网 2021-11-12 21:06:3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11月12日,证监会国际部对渤海银行(09668)出具境外上市反馈意见。

(原标题:证监会国际部:对渤海银行(09668)出具境外上市反馈意见)

智通财经APP获悉,据中国证监会官网消息,11月12日,证监会国际部对渤海银行(09668)出具境外上市反馈意见。

具体如下:

渤海银行

一、请补充说明你行报告期内对相关监管部门行政监管措施、处罚的整改落实情况。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二、请补充说明你行关联交易风险情况,关联方包括但不限于“泛海系”等的授信额度,关联交易风险对你行业务运营的影响,以及是否对本次发行构成影响。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三、请补充说明你行资产质量情况,尚未调整纳入不良贷款的相关贷款和资产情况,若调整纳入,请说明对你公司不良贷款率等监管指标的影响。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四、请补充说明你行同业业务和理财业务展业情况,并说明上述业务是否存在经营和合规风险,若存在风险,是否已按规定计提相应减值准备,是否对本次发行构成影响。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五、请详细说明你行南京分行存款人无锡济煜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南京恒生制药有限公司相关存款为第三方提供质押担保的情况,公安机关是否已立案侦查,你行相关从业人员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不当操作行为,相关事项进展情况,以及该事项是否对你行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六、请补充说明并披露你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健全并有效运行,你行业务流程的合规情况。请说明你行董事、监事、高管选聘履职情况。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法律意见。

七、请说明你行所涉未结诉讼、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以及是否对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

本文选编自“中国证监会官网”;智通财经编辑:徐文强。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