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资划转社保火力全开!又见国有大行股权划转社保基金 交行19.7亿股权入列)
交通银行9月30日公告,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近期将财政部持有的公司普通股股份的10%一次性划转给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这是近一周时间内第四家公告划转事宜的国有金融机构。
9月27日,财政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联合召开全国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任务部署会,明确划转工作要在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意味着,国资划转社保工作“火力全开”,将迎来密集的国资划转社保消息。
国资划转开启全速推进模式
2017年11月,国务院印发《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实施方案》(国发〔2017〕49号,以下称《实施方案》),决定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划转对象为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划转比例统一为企业国有股权的10%。
2018年首先在中国联通等3家中央管理企业,中国再保险等2家中央金融机构,以及浙江省和云南省开展试点。
在试点基本完成的基础上,中央层面又对15家中央管理企业和4家中央金融机构实施了划转,即中央层面,完成两批24家企业的划转工作。
2019年7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今年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
9月10日,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税务总局、证监会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通知》(以下称《通知》)对全国划转工作提出了时间要求。中央和地方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于2019年全面推开。
9月25日,工行、农行已将财政部将持有的股权10%划转给社保基金会,两项股权划转总价值超过1151亿元。
9月29日,中国人保公告,财政部将其2,989,618,956股有限售条件A股流通股无偿划转给社保基金会的过户登记手续已于2019年9月26日办理完毕。
一周内,4家国有金融机构密集公告完成国资划转工作。其实这只是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的序幕。
主管部门联开部署会,划转工作要在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
9月27日,财政部会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联合召开全国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工作任务部署会。财政部党组书记、部长刘昆,对全国划转工作进行了部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游钧副部长、国资委赵世堂副秘书长到会讲话。会议由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同志主持。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资管理部门的同志在视频分会场参加会议。
推进国资划转工作的相关主管部门的主管领导出席会议,在一定程度上能够体现出该项工作的重要程度,以及相关主管部门对高效完成划转工作的决心。
会议强调,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是有效解决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客观需要,充分体现了新时代国家加强社会保障体制建设的发展方略。各省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齐心协力,务实高效地完成划转工作。
会议明确,划转工作要在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时间紧,任务重。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上来,要本着对民生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按要求完成划转工作。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对划转工作负总责,高度重视划转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结合本省实际抓紧制定划转工作实施方案。
会议指出,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资委和各省相关部门要形成职责清晰、任务明确、环环相扣的责任链条和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中央层面要加强对地方的工作指导,科学确定任务和分工,定期对各地相关责任主体开展划转工作的进度和成效进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贯彻落实中的难题,扎实推进工作。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部门责任,不断创新工作策略和方法,协调解决重大事项,督促指导划转工作。
还需重视划转后管理运作
根据规定,划转完成后,承接主体获取收益的方式是“分红为主,运作为辅”。也就是说,国有资本的收益主要来源于股权分红,今后由各承接主体的同级财政部门统筹考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支出需要和国有资本收益状况,适时实施收缴,专项用于弥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
中金公司首席经济学家梁红表示,提升国企分红水平对于实现划转目标,增强制度的可持续性意义重大。划转全面推开只是开始,管理运作更要重视。养老基金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把资金聚集起来实现长期回报。目前来看还有两个问题待解,一是划转国有资本运作管理办法还未出台,承接主体的股东权利的行使方式还要与企业原股东通过协议等方式来明确,管理运作难以展开,也将降低潜在的投资收益。二是承接主体方面,各地可能会存在管理运作经验和能力的分化,从而影响划转国资目标的实现。
刘昆表示,下一步,财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划转国有资本运作管理办法、中央财政对收缴资金的具体使用办法等配套措施。
(文章来源:券商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