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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克国际向上市委员会提交上市委员会复核的书面要求

证券之星综合 2018-09-25 14:0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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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克国际(01998)发布公告,于2018年9月14日,该公司接获联交所上市部门发出的函件,拒绝第三次新上市申请,基于目标公司未能符合上市规则第8.05(1)(a)条的最低盈利规定。

根据上市规则第2B.05(1)条,该公司有权将有关决定提交上市委员会复核。根据上市规则第2B.05(1)条,该公司已于2018年9月24日向上市委员会就上市委员会复核该决定提交书面要求。

此外,该公司股份将继续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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