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发布IPO新规允许双重股权结构公司上市,IPO新规允许尚未盈利的生物科技公司赴港上市;新上市规则将于4月30日生效。
港交所正式公布的《新兴及创新产业公司上市制度》咨询总结中称,新上市规则将于4月30日生效,正式接纳相关上市申请。酝酿四年之久、也是近24年来意义最为重大的港股上市制度改革,即将落地。
港交所于今年2月23日发布了咨询文件《新兴及创新产业公司上市制度》,与2017年12月发布的文件的方向大致相同,并进一步细化了“同股不同权”、生物科技公司来港上市以及创新产业公司来港第二上市的要求。
而在最新发布的咨询总结中,对于无收入生物科技公司,港交所新增规定,拟上市公司预期市值不少于15亿港元,且要符合多项要求。包括从事核心产品研发至少12个月、至少有一项核心产品已经通过概念阶段进入第二期或第三期临床试验等。
港交所还规定,欲采纳同股不同权的公司上市时,相关拟上市公司上市最低预期市值不得少于400亿港元,如果预期市值低于400亿港元,申请人在最近一个财政年度必须录得10亿港元的收益。
此外,港交所规定,不同投票权只可以给予上市公司在上市时或者上市后的董事。此外,不同投票权不可超过普通股投票权的1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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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加:首批新经济公司有望于今年6、7月份登陆香港
4月24日下午,港交所就上市制度改革第二轮咨询文件结果召开新闻发布会。港交所表示,在4月30日新《上市规则》条文生效之后,有意按新制度申请上市的新兴及创新产业公司可于同日起提交正式申请。港交所集团行政总裁李小加预计,“在2018年6、7月的时候,我们会看到首批公司根据新制度在港上市。”
至于首批申请按新制度上市的新经济公司数量,李小加表示,肯定不是单位数,应该是十多个(的概念),“在夏天(结束)之前,(我们)会看到几家公司上市,希望在夏天的假期之后,在秋天,会有更多的新经济公司申请来港上市。”(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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