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证监会发布《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参与沪港通交易指引》。此次发布的《指引》是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等法律法规进行的,指引共十条,对基金参与沪港通的风险管理、内控制度进行了管理,明确基金管理人可以募集新基金投资香港股票,无需具备QDII资格;之前已注册的基金应根据基金约定情况参与沪港通;要求基金合同要遵守规定;强调基金参与沪港通的信披工作;明确基金管理人的决策制度和风险决策要求。《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证券投资基金是我国资本市场的主要机构投资者,允许基金参与沪港通交易,有利于产品和业务创新,也有利于沪港通业务的平稳推进和两地市场的互联互通,对提升我国资产管理行业的国际化水平有着重要的意义,证监会积极支持公募基金参与该业务并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
沪港通开通至今,总体活跃度未达预期,尤其是“南向”港股通的资金流向明显不足,根据统计,2014年12月以来,“南向”港股通的实际额度使用率,日均仅为4.72%。但是,此次《指引》允许公募基金通过港股通投资港股,对于港股资金面将产生巨大的正面影响。目前,AH股折价达到30%以上;而由于历史原因,被市场资金和机构投资者边缘化下的中小盘港股,其相对AH股折价更高。我们认为在资金面上,港股未来有可能面临估值迅速回归的过程。但是,中国香港地区重新确立其在未来区域产业竞争中的优势地位,才将是港股投资价值的基本面因素。
在受益QDII品种上,主动型基金中,我们推荐历史业绩优秀的广发全球精选、富国中国中小盘、华安大中华升级和华宝海外中国;被动型基金中,我们推荐银华恒生H股、汇添富恒生指数、华夏恒生ETF及联接基金、易方达恒生H股ETF及其联接基金,以及南方中国中小盘指数型基金等。(国金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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