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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交所公布上市规则修订谘诣文件

证券之星 作者:徐可强 2002-07-25 14:52: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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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7月25日消息:港交所(0388)公布上市规则修订谘诣文件,文件分5部份,包括首次上市资格,主要建议是以除税前盈利取代除税後盈利,作为衡量上市人是否符合纪录规定,及保留现有的盈利规定,作为评估上市申请人财务表现的其中一项数量测试。容许申请人至少有5000万元累计盈利,另外,推出新的财务准测试,规定上市时的市值最少20亿元,以及收益至少有5亿元,最低发行价为2元。上市申请人上市时其在所有受监管市场上市的证券,市值至少2亿元。

另外,建议中的新一套除牌程序,将会适用於发行人,倘发行人违反一项或多项持续上市资格,则有可能会被除牌。修订建议中提及如果发行人除税後连续3年亏损,并出现负资产,以及其证券在30个交易日内市值持续低於5000万,就不合符持续上市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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