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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新延豁免最低公众持股1个月

证券之星 作者:徐可强 2002-07-24 14:4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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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7月24日消息:威新集团(0535)表示,该公司的公众持股量仅15.2%,低於上市规则之最低要求25%,而联交所已於上月25日授予其1个月的暂时豁免权,由於期限已满,因此该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延长豁免期限,联交所亦已批准延多1个月。联交所已表明,由於公众持股量少於25%,或倘认为存在造市情况,或不足以维持市场秩序,则将考虑行使其酌情权暂停股份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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