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特能源(01799.HK)公布,于2024年11月21日,公司附属公司新疆新能源及西安电气分别与保理公司订立新疆新能源应收账款转让合同及西安电气应收账款转让合同,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据此,新疆新能源及西安电气同意转让而保理公司同意受让应收账款,应收账款账面值共计约人民币4.296亿元,扣除保理费用后的代价合计将不低于约人民币4.07亿元。
截至2024年11月21日收盘,新特能源(01799.HK)报收于8.26港元,下跌2.48%,换手率2.04%,成交量768.12万股,成交额6558.05万港元。投行对该股的评级以买入为主,近90天内共有1家投行给出买入评级,近90天的目标均价为9.93港元。交银国际证券有限公司最新一份研报给予新特能源买入评级,目标价9.93港元。
机构评级详情见下表:
新特能源港股市值31.86亿港元,在电源设备行业中排名第6。主要指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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