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蓝控股(02278.HK)发布公告,于2023年10月13日,要约人根据开曼公司法第88条向所有余下要约股东寄发强制收购通知。余下要约股东可向大法院申请反对强制收购的通知期已于2023年11月13日(即强制收购通知日期起计一个月届满当日)上午12时正(开曼时间)届满。根据要约人于2023年11月14日(开曼时间)对大法院令状及其他塬诉程序进行的查册,并无任何余下要约股东向大法院提出有关申请。由于并无余下要约股东于2023年11月13日上午12时正(开曼时间)前提出有关申请,要约人有权及必须按与要约相同的条款收购余下要约股份。
截至2023年9月26日收盘,海蓝控股(02278.HK)报收于3.36港元,下跌0.59%,换手率0.0%,成交量0.0股,成交额0.0港元。投行对该股关注度不高,90天内无投行对其给出评级。
海蓝控股港股市值10.08亿港元,在房地产开发Ⅱ行业中排名第96。主要指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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