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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凌医药(01011.HK)仲裁裁决需支付7500.00万元 已申请撤销

(原标题:泰凌医药(01011.HK)仲裁裁决需支付7500.00万元 已申请撤销)

金吾财讯|泰凌医药(01011.HK)于2026年9月25日公告,公司于2026年9月22日接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就第二宗仲裁案作出的裁决。该仲裁源于公司于2020年与北京康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主体订立的密盖息资产交易项目。交易完成后,双方设立合资公司北京康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公司现持有其25.3%股权。根据裁决,因触发2020年密盖息资产交易项下的承诺及保证等违约条款,公司及其他连带责任方合计须支付违约金、相关费用及仲裁分担款项约人民币7500.00万元。公司对该裁决持有重大异议,已委聘法律团队开展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法定程序。现时该裁决仍处于法定可申请撤销期间未生效,相关付款义务尚未进入法院执行程序。集团正就连带方责任分担安排等事宜咨询法律意见,审慎评估有关潜在财务影响。若该裁决最终成为可执行裁决,公司拥有充足非现金资产以清偿相关负债。公司持有北京康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5.3%股权,于2025年12月31日该股权账面净值约人民币3.00亿元,高于裁决项下赔偿总额。该仲裁对集团日常营运及现金流不受影响、维持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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