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港股 - 港闻资讯 - 正文

山高新能源(01250.HK)及山高控股(00412.HK)修订售电协议年度上限至93.31万元

(原标题:山高新能源(01250.HK)及山高控股(00412.HK)修订售电协议年度上限至93.31万元)

金吾财讯|2026年6月29日,山高新能源(01250.HK)与山高控股(00412.HK)联合宣布,双方附属公司青岛山辉清洁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山高新能源直接全资附属公司)与山东省路桥集团青岛建设有限公司订立补充协议,修订2025年售电协议的年度上限。因山东路桥青岛建设用电量及综合电价上升,原有年度上限预计不足以覆盖未来交易,故进行修订。修订前,2025年售电协议项下2026年、2027年及2028年1月1日至5月6日期间的年度上限分别为35.31万元、35.17万元和8.76万元人民币。修订后,该等上限分别上调至93.31万元、92.84万元和31.89万元人民币。截至2026年5月31日止五个月,该协议已实现交易金额约13.67万元,达到原2026年度上限的约38.7%。此外,由于山高新能源集团同时与山东高速集团多家附属公司订有类似售电协议(先前协议),根据上市规则需合并计算年度上限。本次修订后,2026至2028年各年度的合并年度上限分别约为452.47万元、318.36万元和256.15万元。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上述交易构成山高新能源及山高控股各自的持续关连交易,相关百分比率超过0.1%但低于5%,故须遵守申报、公告及年度审阅规定,但获豁免独立股东批准。两家公司董事会(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补充协议条款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
APP下载
广告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山东路桥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优秀,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