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港股 - 港闻资讯 - 正文

峰岹科技(01304.HK)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结果符合规定

(原标题:峰岹科技(01304.HK)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结果符合规定)

金吾财讯|峰岹科技(01304.HK)发布了关于2025年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公告于2026年3月27日发布,公告中提到,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独立董事陈井阳、牛双霞、林明耀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 经核查,这几位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并且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董事会认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符合相关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3月27日出具了这一专项意见。这一自查结果表明公司在独立董事管理方面遵循相关制度规范,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有助于保障公司决策过程的公正性和独立性,维护广大股东的利益。
APP下载
广告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峰岹科技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