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晨鸣纸业(01812.HK)出售融资租赁业务相关股权及贷款 总代价约33.36亿元)
格隆汇12月15日丨晨鸣纸业(01812.HK)宣布,于2025年12月15日,湛江晨鸣纸品(作为目标贷款之卖方)、香港晨鸣(作为目标股权之卖方)及买方寿光市晟嘉投资有限公司(作为买方)订立股权及贷款转让协议,据此,公司与香港晨鸣同意出售,而买方同意收购目标股权及目标贷款,总代价为人民币333,635.30万元。
根据股权及贷款转让协议,(1)香港晨鸣已同意出售,而买方已同意收购目标公司1山东晨鸣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之100%股权、目标公司2青岛晨鸣纸制品销售有限公司之25%股权及目标公司3上海晨鸣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之25%股权;及(2)湛江晨鸣纸品已同意出售,而买方已同意收购目标公司1应付湛江晨鸣纸品之贷款,账面值为人民币2,262.96百万元,即湛江晨鸣纸品于股权及贷款转让协议日期前为支持目标公司1日常营运而向目标公司1提供之资金。
于本公告日期,(i)目标公司1由香港晨鸣全资拥有;目标公司2由目标公司1及香港晨鸣分别拥有75%及25%;及(iii)目标公司3由目标公司2及香港晨鸣分别拥有75%及25%。
出售事项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拥有目标集团任何权益。目标集团公司将不再为公司附属公司,且目标集团的财务业绩将不再并入集团综合财务报表。
为聚焦核心职责及主营业务,公司拟透过出售目标公司股权及贷款,剥离所有于其融资租赁业务有关的资产。出售事项符合公司整体发展策略,并将改善资产负债架构,盘活现有资产及使公司集中资源发展主业。此举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及提升核心竞争力,从而推动高质量可持续发展。买方(一间由寿光市财政局成立的全资国有企业)具备良好信誉及强大履约能力。
董事认为,股权及贷款转让协议的条款乃由订约各方公平协商按一般商业条款厘定,属公平合理,并符合公司及其股东整体利益。
出售事项完成后,集团日常业务运营在完成前后将基本保持不变。集团将继续专注于生产及销售纸制品的主要业务。目前,集团五个生产基地中有四个已经复产。董事预计在出售事项完成后,集团业务及经营规模将不会出现重大变动,且出售事项将不会对集团业务及运营产生重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