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证券整合子公司 进一步优化业务范围)
近日,中信证券向证监会递交两份减少业务种类的申请材料,已获证监会接收。该事项引发市场多方解读,证券时报记者从知情人士处获悉,此举实为其收购广州证券(现更名为“中信证券华南”)的后续事项。
按照公告,中信证券递交的两份材料分别为:《证券公司申请减少部分业务种类核准(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承销,代销金融产品)》《证券公司申请减少业务种类核准(证券保荐,证券融资融券,股票期权做市交易,上市证券做市交易,通过子公司减少私募投资基金、另类投资、信息技术服务等业务,其他业务)》。
据悉,经证监会批准,中信证券先后于2004年和2006年对万通证券(现中信证券(山东))和金通证券(现金通有限)进行股权收购。按照《证券公司设立子公司试行规定》相关规定,证券公司与其子公司、受同一证券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之间不得经营存在利益冲突或者竞争关系的同类业务。
中信证券为避免与中信证券(山东)和金通有限构成竞争关系,对母、子公司所经营的业务进行了划分,并在报请证监会批准后相应对经营范围进行了调整,将这两家子公司定位为在特定区域经营特定业务的子公司,中信证券经营除上述特定区域特定业务之外的业务。
收购广州证券之后,中信证券参照上述模式,在证监会允许的过渡期内尽快调整中信证券华南的业务定位和各自的业务范围,解决可能存在的潜在利益冲突或同业竞争情况。根据整合计划,中信证券华南定位为中信证券在特定区域经营特定业务的子公司,拟在广东(不含深圳)、广西、海南、云南和贵州开展业务,同时中信证券将相应变更业务范围,并根据监管要求作出切实避免同业竞争的有效措施。上述业务范围变更事项的具体安排,以证监会的最终批复为准。
广州证券于1988年设立,2020年1月并入中信证券,并更名为中信证券华南。2024年,中信证券华南实现营业收入11.13亿元,增长33.95%;实现营业利润4.31亿元,增长17.7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