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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消息 | 翼菲智能拟港股IPO 中国证监会要求补充说明股权变动等事项

来源:智通财经 2025-09-26 21: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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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新股消息 | 翼菲智能拟港股IPO 中国证监会要求补充说明股权变动等事项)

智通财经APP获悉,9月26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2025年9月19日—2025年9月25日)》,证监会国际司共对5家企业出具补充材料要求。在公示中,证监会要求翼菲智能补充说明股权变动、股东情况等事项。据港交所6月30日披露,浙江翼菲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翼菲智能)向港交所主板递交上市申请,农银国际为其独家保荐人。

中国证监会请翼菲智能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关于股权变动。(1)请说明你公司及前身翼菲自动化历次增资及股权转让定价依据,是否实缴出资,是否存在未履行出资义务、出资方式存在瑕疵的情形;(2)请说明员工持股平台济南梓遒、济南知秋、济南云帆出资情况相关变更登记的办理进展。

二、关于股东情况。(1)请说明春华投资相关外汇登记办理进展,并结合你公司实际控制人偿债能力等情况,补充说明本次发行完成前后,你公司实际控制人股权质押情况是否可能导致你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是否导致你公司存在《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禁止性情形;(2)请说明你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的具体穿透情况;(3)请说明近12个月内新增股东入股价格的合理性,该等入股价格之间存在差异的原因,是否存在入股对价异常的情况;(4)请说明玉环投资、万象控股、曹娥江建发国有股东标识办理进展。

三、你公司境内子公司上海翼克经营范围包含“广告设计、代理、制作、发布”请说明是否实际开展相关业务及具体运营情况。

四、请你公司严格对照《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的规定,说明你公司及境内子公司是否存在境外发行上市禁止性情形,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五、关于本次发行上市及“全流通”方案:(1)请说明你公司股份拆细的具体计划安排,是否影响本次发行股份数量;(2)请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

招股书显示,翼菲智能是一家综合性工业机器人企业,专注于工业机器人的设计、研发、制造及商业化,并提供机器人综合解决方案,深耕轻工行业。凭借自主研发的机器人本体、控制及视觉系统和制造工艺,公司已建立强大的全覆盖技术生态体系,实现规模化智能决策、环境感知、精确操控及自主移动。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报告,按2024年收入计,翼菲智能是中国专注于轻工行业的工业机器人及相关机器人解决方案供应商中排名第五的国内企业。根据同一资料来源,公司亦是中国少数具备规模化工业机器人及相关解决方案全面覆盖能力的机器人企业之一,助力各行各业的企业客户提升生产效率、优化生产成本及改进产品质量,最终推动其智能化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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