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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消息 | 宇信科技(300674.SZ)拟港股IPO 证监会要求补充说明备案材料对控股股东认定结果不一致的原因及认定标准等

来源:智通财经 2025-08-08 19:3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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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新股消息 | 宇信科技(300674.SZ)拟港股IPO 证监会要求补充说明备案材料对控股股东认定结果不一致的原因及认定标准等)

智通财经APP获悉,8月8日,中国证监会公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公示(2025年8月1日—2025年8月7日)。证监会公示中提到要求宇信科技(300674.SZ)补充说明备案材料对控股股东认定结果不一致的原因及认定标准,并就控股股东的认定情况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等。据港交所6月18日披露,北京宇信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宇信科技)向港交所主板递交上市申请,华泰国际、法国巴黎银行为联席保荐人。

证监会请宇信科技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一、请说明备案材料对控股股东认定结果不一致的原因及认定标准,并就控股股东的认定情况出具明确结论性意见。

二、请说明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存在质押的具体情况,及其对公司及下属公司控制权和正常业务开展的影响,是否构成《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境外上市情形。

三、请具体说明发行上市方案,包括发行股数(含超额配售)、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预计募集资金量等,并列表说明全额行使超额配售权的情况下,本次境外上市前后股权架构的变化情况,以及是否存在可能影响控制权的情形。

四、请说明(1)公司下属公司持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具体情况、本次发行上市前后外资股比情况;(2)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涉及市场调查、广告代理、网络文化经营、出版物零售及批发、增值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等业务的具体情况,是否实际开展并取得必要的资质许可,本次发行上市前后是否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政策要求。

五、请说明(1)公司持有信息安全服务资质认证的具体情况及实际用途;(2)公司及下属公司是否涉及开发、运营网站、小程序、APP、公众号等产品,是否涉及向第三方提供信息内容,提供信息内容的类型以及信息内容安全保护措施;同时说明收集及储存的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上市前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

招股书显示,宇信科技是中国金融科技解决方案提供商,在国内及海外市场均有运营,为广泛的金融机构提供以产品为导向的全栈科技解决方案。于往绩记录期间,宇信科技的主营业务为银行科技解决方案,非银科技解决方案和创新运营服务三大类。公司的银行及非银科技解决方案包括信贷业务、数字银行业务、金融监管业务、数据业务及智能金融业务。此外,公司发展以生态合作与伙伴关系为特色的创新运营服务。公司已在广泛的客户群中建立广阔的覆盖范围,在中国中央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银行及股份制商业银行中的渗透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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