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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消息 | 盘兴数智拟港股IPO 中国证监会要求说明本次境外发行上市及“全流通”前后股权架构变化情况等

来源:智通财经 2025-03-21 19:5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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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新股消息 | 盘兴数智拟港股IPO 中国证监会要求说明本次境外发行上市及“全流通”前后股权架构变化情况等)

智通财经APP获悉,3月21日,中国证监会公布境外发行上市备案补充材料要求公示(2025年3月14日—2025年3月20日)。证监会要求盘兴数智列表说明全额行使超额配售权的情况下,公司本次境外发行上市及“全流通”前后股权架构变化情况。说明本次拟参与“全流通”的股东所持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瑕疵的情形。据港交所1月24日披露,盘兴数智递表港交所主板,浤博资本为独家保荐人。

同时补充说明以下事项,请律师核查并出具明确的法律意见:

2021年3月浙江磐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公司全部股份转给35位机构和个人的原因及背景,2021年3月和2022年9月增资对价及价款支付情况,是否存在股份代持行为。

公司及下属公司经营范围涉及“广告制作、广告发布、教育咨询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基础电信业务、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网络文化经营、互联网数据服务、电视剧制作、音像制品制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摄像及视频制作服务、业务培训、教育教学检测和评价活动”等,请说明:(1)上述业务开展情况,是否取得必要的资质许可;(2)上述业务涉及《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简称《负面清单》)限制或禁止领域情况,本次发行上市及“全流通”后是否持续符合外商投资准入要求。

公司律师出具的专项法律意见书称你公司业务经营涉及《负面清单》外资准入限制领域,公司备案报告称业务经营不涉及《负面清单》,两者相矛盾:(1)请公司说明备案材料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2)请保荐人说明其是否已对备案报告进行了审慎审阅和认真核查,备案材料存在内容不一致的情况。请公司、保荐人和律师出具专项说明及明确结论性意见。

补充说明开发、运营的网站、APP、小程序等产品情况,收集及储存的用户信息规模、数据收集使用情况,是否涉及向第三方提供个人用户信息,上市前后个人信息保护和数据安全的安排或措施。

招股书显示,盘兴数智于2017年在浙江省杭州成立,是中国领先的线上营销解决方案服务的供应商,专注于提供线上营销解决方案服务及SaaS服务。财务方面,盘兴数智2022年、2023年及2024年截至9月30日止九个月营收分别约为4.91亿、8.12亿、6.7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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