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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拟划转所持三大AMC股权至中央汇金 中证金融公司同日公告,公司股东拟将所持公司66.7%股权划转至中央汇金

来源:证券时报 媒体 2025-02-15 01:5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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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财政部拟划转所持三大AMC股权至中央汇金 中证金融公司同日公告,公司股东拟将所持公司66.7%股权划转至中央汇金)

2月14日,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同日公告,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有关部署,财政部拟将其持有的中国信达、中国东方、中国长城资产股权,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全部划转至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划转完成后,财政部将不再持有三大AMC(资产管理公司)公司股权,中央汇金对中国信达、中国东方、中国长城资产的持股比例将分别达到58%、71.55%、75.53%。三家公司均在公告中强调,本次划转完成后,其仍为国有控股金融机构。

同日,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证金融公司”)也公告,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有关部署,公司股东拟将所持公司66.7%股权划转至中央汇金。公开资料显示,中证金融公司是经国务院同意、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全国性证券类金融机构,其股东单位包括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和郑州商品交易所。

如几家公司在公告中所言,此番股权划转是响应机构改革的有关部署。这也将进一步理顺AMC等国有金融资本的业务经营和监管关系。

2023年印发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要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肖捷在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中进一步指出,为厘清金融监管部门、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国有金融机构之间的权责关系,推进管办分离、政企分开,把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管理的市场经营类机构剥离,相关国有金融资产划入国有金融资本受托管理机构,由其根据国务院授权统一履行出资人职责,促进国有金融机构持续健康发展。

上世纪90年代末,为应对亚洲金融危机、化解金融风险、促进国有银行改革和国有企业脱困,四大AMC相继成立。成立初期,四家AMC均为国有独资金融机构,由财政部独家出资,注册资本均为人民币100亿元,并且约定了十年存续期。十年存续期满后,四家AMC又相继由国有独资改制为股份制企业。

四家AMC中,中信金融资产(原中国华融,2024年1月更名)率先于2022年11月完成股权变更——中信集团受让财政部持有的内资股,权益变动后,财政部持有股比减至24.76%;中信集团持有股比为26.46%,成为中信金融资产第一大股东。

中央汇金为中投公司子公司,根据国务院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以出资额为限代表国家依法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行使出资人权利和履行出资人义务。截至2024年6月30日,中央汇金已控股参股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19家金融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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