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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马侵害技术秘密案”终审落槌 吉利获赔6.4亿元!丨观车论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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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威马侵害技术秘密案”终审落槌 吉利获赔6.4亿元!丨观车论链)

近日,持续6年的吉利汽车起诉威马汽车侵害技术秘密案尘埃落定,引发市场热议。

6月14日晚间,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公众号发布“(2023)最高法知民终1590号新能源汽车底盘技术秘密侵权案民事判决书”显示,最终原告吉利方胜诉,威马方败诉,需赔偿吉利方约6.4亿元,创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判赔数额历史新高。

某原威马体系人士对记者透露,“这个事情源头应该是原来在吉利负责一部分车型开发的某高管。他把自己负责的某一款车型废掉了,就是吉利的信息体系里这款车不做了,但据说他实际上把相关的材料都保留了下来,特别是底盘的资料。后来他作为联合创始人,加盟了威马,把相关的资料都带过来了。”

威马非法获取吉利底盘技术

6月19日,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专利法律事务部副主任、知识产权中心执行主任律师李兵对记者表示,威马汽车于去年10月已申请破产重组,目前账面余额39.88亿元,负债却高达203.67亿元,严重资不抵债,且创始人沈晖已连续多月未在国内露面,去向不明。吉利很可能赢了官司,拿不到赔偿。

最高法在判决书分析认定,成都高原公司(吉利集团关联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等近40人在2016年7月前后陆续离职,加入威马方及其关联公司,从事包括新能源汽车底盘技术研发在内的相关工作。

最高法同时分析认定,威马方显然具有接触吉利方涉案技术秘密的渠道和机会,威马方非法获取、使用了全部涉案技术秘密且部分披露了涉案技术秘密。

此外,最高法认定威马方提供的证据不足以反驳其对全部涉案技术秘密构成侵害的事实推定,威马EX系列型号(包括 EX5、EX6、E5)电动汽车均侵害了吉利方涉案技术秘密。

李兵表示,“最高人民法院二审改判了原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判赔额从一审的500万元及200万元维权合理开支提高到了赔偿6.3亿及500万元合理开支。单从判赔金额上来说,近6.4亿元的赔偿数额,目前为止是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诉讼判赔额的历史新高。”

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正加大

作为汽车行业知识产权纠纷的标杆案例,吉利的胜诉或将对行业带来深远影响。

李兵认为,“从权利人角度,自身多年潜心研发的技术可以采取公开的专利保护,也可以通过不公开的技术秘密刑事保护,但各有利弊。本案就是典型的通过技术秘密形式保护知识产权,但技术秘密形式就会面临着易泄露的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为切实保护知识产权,本案的判罚还做了不少司法创新。

李兵表示,“停止侵害技术秘密民事责任承担的具体方式、内容、范围,以及拒绝履行停止侵害等非金钱给付义务的迟延履行金及其计付标准等方面,作出了开创性探索,如将停止侵害进行公开告知,通知所有有可能接触本案技术秘密的人员不得使用,并签署承诺书,迟延履行非金钱义务的,以每日1000000元计算迟延履行金。”

在李兵看来,由于该案最早于2018年成诉,那时《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对于侵害商业秘密部分法律尚未修改,权利人维权的举证难度是很大的,起诉标准非常高。而新《反不正当竞争法》修改后,对于商业秘密案件维权的证据举证标准降低很多。

“只要权利人提出初步的权属证据,举证责任就会倒置给侵权者,这就大大降低了权利人的维权难度,足以体现国家对于大力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无论是从维权难度、举证标准、判赔数额上,保护权利方的司法政策均是前所未有的,国家层面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司法倾向只会越来越大。”李兵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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