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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大地产两年财务造假虚增收入5640亿元 虚增利润920亿元

来源:红星资本局 2024-03-18 22:5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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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恒大地产两年财务造假虚增收入5640亿元 虚增利润920亿元)

红星资本局3月18日消息,恒大地产发布了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针对恒大地产三项违法违规行为,证监会拟决定,责令恒大地产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1.75亿元的罚款;对许家印给予警告,并处以4700万元的罚款。

许家印决策并组织实施财务造假,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夏海钧组织安排编制虚假财务报告,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证监会拟决定对许家印、夏海钧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据披露,恒大地产两年财务造假虚增收入5640亿元,虚增利润920亿元。另外,截至2023年8月31日,恒大地产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共有2983笔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未按规定及时予以披露,涉及金额2785.31亿元。

涉嫌违法事实主要有三项

经证监会查明,恒大地产、许家印、夏海钧等人涉嫌违法的事实主要有以下三项:

一是恒大地产披露的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恒大地产通过提前确认收入方式财务造假,导致2019年恒大地产虚增收入2139.89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50.14%,对应虚增成本1732.67亿元,虚增利润407.22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63.31%;2020年恒大地产虚增收入3501.57亿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78.54%,对应虚增成本2988.68亿元,虚增利润512.89亿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86.88%。

二是恒大地产公开发行公司债涉嫌欺诈发行。证监会指出,恒大地产于2020年发行的4笔债券,总额为126亿元的债券以及于2021年4月27日发行规模总额为82亿元的债券,由于在发行过程中公告的发行文件中分别引用了存在虚假记载的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的相关数据,涉嫌欺诈发行。

三是恒大地产未按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这包括:恒大地产未按期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中期报告及2022年年度报告、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的情况、未按规定披露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

证监会指出,2023年8月10日,恒大地产公开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中期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上述定期报告的披露日均超过规定报送并公告日。恒大地产未依法按时披露定期报告。

在重大诉讼仲裁方面,截至2023年8月31日,恒大地产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共有1533笔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5000万以上)未按规定及时予以披露,涉及金额4312.59亿元。

针对上述违法事实,相应的证据有恒大地产年度报告、债券募集说明书、信用评级报告、发行结果公告、财务资料、情况说明、相关当事人询问笔录等证明。

未能清偿到期债务

涉及金额2785.31亿元

其中,关于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截至2023年8月31日,恒大地产自2021年1月1日以来,共有2983笔未能清偿到期债务未按规定及时予以披露,涉及金额 2785.31亿元。

恒大地产未按规定披露重大诉讼仲裁、未按规定披露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行为,违反《证券法》七十八条第一款以及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所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本法规定报送有关报告或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的”的行为。

恒大地产时任董事长许家印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恒大地产时任副总裁钱程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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