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港交所(00388)陈翊庭:外国公司股票纳入港股通为内地投资者提供更丰富的投资海外的机遇)
智通财经APP获悉,10月13日,香港交易所会客厅最新一集今天出炉,本集播客由香港交易所上市主管陈翊庭担任嘉宾,探讨多个上市有关的议题,包括来香港主要上市和第二上市的分别、优化海外发行人上市制度的改革以及外国公司股票纳入港股通对香港市场的影响。陈翊庭接受访问时表示,外国公司股票纳入港股通,将为内地投资者提供更丰富的投资海外的机遇,内地投资者不仅可以通过港股通投资香港的股票,还可以直接投资全球各地的公司,增强香港作为国际资产管理中心的吸引力。这也是提升香港新股市场竞争力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因为它会大大提升香港作为上市地对于外国公司的吸引力。
对话如下:
钱: 本集主持钱杰
陈: 本集嘉宾香港交易所上市主管陈翊庭
钱: 大家好,欢迎收听《香港交易所会客厅》(HKEXVoice),这是我们香港交易所推出的一档音频节目,主要邀请各个业务部门的负责人和一些业内专家来跟大家分享有关香港金融市场的看法。我是本期节目的主持人钱杰。
上市一向是大家非常关心的一个热门话题,今天很高兴邀请到香港交易所上市主管陈翊庭女士(Bonnie)和我们一起聊聊有关上市那些事。Bonnie,你好,欢迎来到我们的节目!
不久前,中国证监会给香港资本市场带来三个好消息,其中最引人关注的就是推动将符合条件的在香港主要上市的外国公司股票纳入港股通范围。这个消息对于香港的市场意味着什么呢?
陈: 沪深港通自推出以来已经成功运作快8年了,为香港和内地市场带来了共赢,港股通目前已经成为内地投资者投资香港市场的主要渠道。外国公司股票纳入港股通,将为内地投资者提供更丰富的投资海外的机遇,内地投资者不仅可以通过港股通投资香港的股票,还可以直接投资全球各地的公司,增强香港作为国际资産管理中心的吸引力。
这也是提升香港新股市场竞争力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因为它会大大提升香港作为上市地对于外国公司的吸引力。
中国拥有广大的市场和数量众多的投资者。将外国公司纳入港股通,意味着来香港上市的外国公司将来也可以利用内地市场充裕的流动性,增加内地投资者群体。而且,很多内地投资者可能恰好是这些国际公司的消费者或用户,有助于它们提升在中国市场的品牌和知名度。这对于很多外国公司来说是非常有吸引力的,对于某些公司来说,可能也是他们决定是否来香港上市的主要考量。
如果在香港上市的外国公司股票纳入港股通,那么香港将成为全球国际上市地中唯一一个可以触达千千万万中国内地投资者的地方,有助于巩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我相信它一定会吸引更多外国公司来香港上市。
钱: 香港交易所一直在努力吸引全球各地的公司来香港上市,丰富投资者的选择,去年在经过市场谘询后优化海外发行人上市制度,新的制度今年1月1日生效,请问主要有哪些方面的优化呢?
陈: 简单来说,主要有两方面的优化:
一是把以前针对不同司法管辖区发行人的各种股东保障标准简化、统一为一套核心股东保障标准,大原则就是为股东提供同等的保障,无论你这个公司是注册在香港也好,注册在美国也好,注册在开曼也好,要来我们这里上市都必须首先符合同一套股东保障标准。
二是让已经在海外合资格交易所上市的公司来香港做第二上市或者双重主要上市更加容易了。
例如,已经在海外合资格交易所主要上市的中概股如果没有同股不同权架构,它现在来香港第二上市不需要再证明自己是创新産业公司,也放宽了一些上市规则的要求(如上市的市值门槛等)。这样的优化为中概股回家提供了便利。
钱: 看来,香港的上市制度为企业提供了非常多元化的选择,既有主要上市,也有第二上市,还有这几年比较流行的双重主要上市,请问第二上市和主要上市在上市审核和上市后的监管方面有甚麽分别呢,是不是第二上市的上市申请更容易通过审核呢?
陈: 我先简单介绍一下第二上市,英语是Secondary Listing, 也可以理解为次要上市。比如说一家公司已经在美国的交易所主要上市,然后来我们这里第二上市,考虑到这个公司主要受第一上市地美国的监管而且本身已经遵守其主要上市交易所的规定,我们会给它提供一些上市规则的豁免,也就是说,它不用像主要上市的公司一样遵守我们全部的上市规则。
如果把上市比喻成一道门的话,对于公司来说,第二上市和主要上市两种上市方式的主要区别并不在于“进门”的难度,而是在于“进门”之后承担的持续合规责任不同。
具体来说,主要上市的公司在上市后需要符合香港交易所所有的持续监管规定;而第二上市的公司在上市后可以享有一些上市规则的豁免,例如第二上市的发行人可以全面豁免一些关联交易的公告和股东批准等方面的规定,持续合规成本相对比较低。
双重主要上市就是在两个上市地都采用主要上市的方式,对于发行人来说,第二上市和双重主要上市都是在多个交易所上市的一种选择。发行人选择在多地上市,一般都是为了扩大投资者群体这个好处,但是他们付出的代价就是上市后要承担更多的合规成本,这两者之间需要平衡。上市发行人可以根据自身具体情况,选择最合适的上市途径。
需要说明的是,我们对这两种途径的上市申请的审核是一视同仁的,不存在哪个更容易通过的情况。
钱: 投资者们非常关心一个问题:如果第二上市的公司在主要上市的交易所被强制退市,那麽它在香港的上市地位会不会受到影响呢,这些股票会不会突然停止交易呢?
陈: 如果有第二上市的公司真的出现这种突然强制退市的情况,它在香港第二上市的股票交易一般不会受到影响,但是我们会要求它尽快将第二上市转换成主要上市。
转换上市地位后,它之前获得的一些监管豁免也就失效了,必须符合香港所有的上市规则。
当然,我们一般也会给予上市公司过渡期,在这个过渡期内,它仍然享有因为第二上市所获得的监管豁免,同时,为了向投资者提示风险,我们也会要求这些上市公司的股票名称在过渡期内加上特殊标识,等到它转成主要上市后可以取消这个标识。
钱: 那真的太好了,听说你们最近正在为“专精特新”的高科技公司制定专门的上市规则并准备进行市场谘询,是吗?
陈: 是的,我们正在准备中,希望下次有机会跟你分享这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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