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港股 - 港股公告 - 正文

汇景控股(09968)回应股权集中,称公众人士持股量不少于15%

来源:智通财经网 2022-06-17 07:17:0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汇景控股(09968)发布公告,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8.08(...

(原标题:汇景控股(09968)回应股权集中,称公众人士持股量不少于15%)

智通财经APP讯,汇景控股(09968)发布公告,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8.08(1)(a)条的规定,寻求上市的证券必须有公开市场。一般而言,即在任何时间发行人的已发行股份总数最少须有25%由公众持有。根据上市规则第8.08(1)(d)条,倘发行人于上市时的预期市值超过100亿港元,则在符合若干条件下,联交所可能会酌情接受一个介乎15%至25%之间的较低百分比。

联交所在下列条件下已授予该公司毋须严格遵守上市规则第8.08(1)(a)条规定的豁免,接纳较低公众持股百分比:

(i)最低公众持股量应高于(a)15.0%;或(b)为紧随全球发售完成后公众持有的股份因行使超额配股权(定义见日期为2019年12月31日公司招股章程)将予发行的任何股份所增加的百分比;

(ii)于上市时,本公司的市值超过100亿港元;

(iii)本公司将于招股章程内就较低公众持股百分比作出适当披露,连同于上市后在后续刊发的年报内确认公众持股量的充足程度;及

(iv)全球发售所提呈发售的股份将有公开市场,且股份数目及其分派程度将能够使市场正常运转。

据所得资料及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公众人士于2022年5月26日及本公告日期所持有已发行股份数目不少于15%,而本公司已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维持充足公众持股量。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