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庆钢铁股份(01053):拟公开竞价处置剩余抵债股票)
智通财经APP讯,重庆钢铁股份(01053)发布公告,2017年7月3日,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现有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进行重整条件,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公司重整。2017年11月20日,重庆一中院依据管理人申请,裁定批准公司重整计划,终止重整程序。2017年12月29日,重庆一中院裁定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2018年1月3日,公司发布公告披露重整计划已经执行完毕。
2021年12月2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重庆钢铁临时证券账户剩余抵债股票处置的议案》。
重整计划中对各类型债权可获得的抵债股票的分配、提存、预留作了详细规定。
根据清理结果,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时提存至管理人临时证券账户的偿债股票数2.22亿股,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三年内划转偿债股票数1.60亿股,目前提存至管理人临时证券账户的偿债股票数6204.97万股,其中:已申报未清偿债权预留偿债股票数651.01万股,剩余偿债股票数5553.956万股。
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和偿债股票预留清偿情况,同意:上述剩余偿债股票5553.956万股拟通过公开挂牌竞价的方式以每股不低于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前20个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格出售,按照价高者优先原则成交,公告期15天。竞价所得现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继续预留的股票651.01万股清偿后若有剩余,按照上述公开挂牌竞价方式进行处置。
授权经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后,制订并公告公开竞价方案,组织现场公开竞价活动,根据价高者优先原则确定受让方,并与受让方签订《成交确认书》。若竞价出现流拍的,管理层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限价和公告期,再次发佈公告并组织公开竞价交易。为保证竞价活动的公开、透明,公司可以委托公证机构现场进行监督,成交确认后,提请重庆一中院将股票划转过户给受让方。
此外,按照上述方式处置剩余抵债股票后,所得现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增加公司净资产,对公司生产经营有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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