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港股 - 港股公告 - 正文

长盈集团(控股)(00689)要求复核联交所根据第13.24条所作出的决定

来源:智通财经网 2021-11-29 19:22:3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长盈集团(控股)(00689)发布公告,有关联交所上市科的决定,据此,上市科决定公...

(原标题:长盈集团(控股)(00689)要求复核联交所根据第13.24条所作出的决定)

智通财经APP讯,长盈集团(控股)(00689)发布公告,有关联交所上市科的决定,据此,上市科决定公司未能维持上市规则第13.24条所规定的足够营运水平。

经寻求专业意见及适当考虑后,公司于2021年11月29日根据上市规则第2B章向联交所提出书面要求,将该决定提交上市委员会复核。因此,公司股份将继续买卖。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