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龙翔集团(00935)获溢价约8.47%提全购 或被私有化 10月11日复牌)
智通财经APP讯,龙翔集团(00935)及要约人宏川智慧物流(香港)有限公司联合公布,中金公司代表要约人表示确实有意在满足先决条件的前提下作出自愿有条件全面现金要约,以按每股要约股份1.28港元的要约价向股东收购所有已发行股份。要约价较2021年9月30日收市价每股股份1.18港元溢价约8.47%,要约现时的价值为约15.62亿港元。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自2021年10月11日上午九时正起恢复股份于联交所的买卖。
于2021年10月8日,要约人母公司及要约人与吴氏IU方订立吴氏不可撤回承诺,及收到其他IU方就彼等所持IU股份接纳要约的其他不可撤回承诺。由吴氏IU方及其他IU方持有的约10.61亿股IU股份相当于公司于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本约86.91%。
同日,吴氏IU方订立不可撤回承诺,吴氏IU方共同及个别不可撤回地向要约人母公司及要约人承诺:在不迟于寄发日期后的三日,就吴氏IU股份(即约8.93亿股股份,相当于公司于本公告日期已发行股本约73.19%)按每股吴氏IU股份1.28港元的要约价接纳要约,及不会撤回该项接纳。
此外,各其他IU方已向要约人母公司及要约人不可撤回地承诺:在不迟于寄发日期后的三日,就其持有的其他IU股份(即合共1.675亿股股份,相当于公司于本公告日期的已发行股本约13.72%)按要约价每股股份1.28港元接纳要约,及不会撤回该项接纳。其他IU 方已向要约人母公司及要约人不可撤回地承诺,彼等将就其各自的其他IU股份按要约价每股股份 1.28港元接纳要约。
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第88条及《收购守则》规则2.11,倘若于寄发综合文件后四个月内要约人根据要约收到就不少于90%要约股份及不少于90%无利害关系股份的有效接纳,要约人将透过行使其强制收购权强制收购其并未拥有或未根据要约取得的该等要约股份,借此将该公司私有化。倘要约人行使该权利并完成强制收购,该公司将成为要约人的直接全资附属公司,及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第6.15条申请撤回股份于联交所的上市地位。
据悉,要约人为一间于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其为苏州宏川的全资附属公司,苏州宏川的全部已发行股本由要约人母公司广东宏川智慧物流股份有限公司(002930.SZ) (透过其全资附属公司太仓阳鸿石化有限公司)及金联川分别实益持有51%及49%权益。要约人母公司的最终控股股东为林海川。于本公告日期,林海川持有要约人母公司约54.70%已发行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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