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港股 - 港股公告 - 停复牌 - 正文

苏创燃气(01430)就多家附属公司银行存款被质押展开调查 继续停牌

来源:智通财经网 2021-09-30 22:44:4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苏创燃气(01430)公布,于就私有化公告所宣布的建议私有化该公司进行审计过程中,...

(原标题:苏创燃气(01430)就多家附属公司银行存款被质押展开调查 继续停牌)

智通财经APP讯,苏创燃气(01430)公布,于就私有化公告所宣布的建议私有化该公司进行审计过程中,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已收到该集团于2021年6月30日的银行询证函,其中显示由该公司两家附属公司江苏腾旭能源管理有限公司及苏州中宇能源发展有限公司拥有的若干银行存款已质押。透过进一步调查后,董事会得悉公司附属公司太仓市天然气有限公司拥有的若干银行存款亦予质押。江苏腾旭及苏州中宇为太仓天然气(太仓天然气、江苏腾旭及苏州中宇统称“附属公司”)的直接附属公司,且该等附属公司并非私有化公告所界定的出售集团的一部分。

公司董事会已展开调查,以确定该等附属公司的财务状况及银行记录。初步调查结果显示,于本公告日期,苏州中宇质押的银行存款已获解除,江苏腾旭及太仓天然气已根据多份存款质押合同质押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五家不同银行存有的若干银行存款,总额为人民币 2.020亿元及人民币1.131亿元,作为向多家公司(借款人)的债务担保,而借款人和银行之间开立或订立《银行承兑协议》,《银行承兑匯票承兑协议书》,《国内信用证开证合同》及《流动资金借款合同》,获得总额为人民币3.190亿元的融资额度。此外,太仓天然气与上海浦东燃气发展有限公司订立《电子商业承兑汇票》,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根据存款质押合同及承兑汇票的条款,协定到期日在于2021年10月至2022年4月。太仓天然气亦与银行订立担保,以担保银行与借款人订立的银行承兑协议及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涉及最高金额人民币1.375亿元。

据公司管理层根据于本公告日期可获得的公开资料所深知及尽悉,借款人、上海浦东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各自的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于公司及其关联人士的第三方。

董事会正就尽快解除存款质押合约咨询其法律顾问。董事会已暂停涉及存款质押合同的相关雇员的工作,并要求该等雇员协助调查。

公司已开始评估存款质押合同对集团的财务影响。经审慎周详考虑后,董事会认为公司不宜在全面评估存款质押合同对集团截至2021年6月30日财务状况的影响前刊发截至2021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报告。该集团2021年中期报告将延迟向股东寄发,不能根据上市规则第13.48(1) 条于2021年9月底之前寄发。

此外,公司已就与存款质押合同有关的事宜通知要约人。公司将适时向股东通报与要约人的任何讨论的进展。公司股份继续停牌。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