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港股 - 港股公告 - 正文

文化传信(00343):法院颁令相关被告于判决或任何进一步颁令前禁止处置有关“小流氓”漫画系列相关版权

来源:智通财经网 2021-09-24 19:16:3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文化传信(00343)公布,于2021年9月15日,原告于2020年12月16日取...

(原标题:文化传信(00343):法院颁令相关被告于判决或任何进一步颁令前禁止处置有关“小流氓”漫画系列相关版权)

智通财经APP讯,文化传信(00343)公布,于2021年9月15日,原告于2020年12月16日取得以申请针对玉皇朝出版有限公司(首名被告)、泰业印刷有限公司(第二名被告)、同德书报有限公司(第三名被告)、以“收藏家港漫专区”之名营业的林正德(第四名被告)及黄玉郎(第五名被告)(统称为“被告”)的非正审强制济助的传票及进一步传票已于陆启康法官席前聆讯。

于聆讯上,法院颁令,禁止被告及各被告(不论由彼等本身、其联属公司、董事、高级职员、僱员、职员、代理人、代表、联营公司、附属公司或彼等任何一名或不论何人行事)于本诉讼的判决或任何进一步颁令前制造、生产、出版、出售、供应、分销、向公众刊发、推广、推销、宣传及╱或不论以何种形式买卖或处置有关“小流氓”漫画系列复制本、商标及与之有关的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拥有人等。

倘被告因疏忽而并无遵守或违反颁令,可能会被判藐视法庭,可遭执行法律程序,以强制被告遵守颁令。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