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华油能源(01251)附属订立若干融资租赁交易)
智通财经APP讯,华油能源(01251)发布公告,于2018年8月30日,出租人与承租人一(公司的间接附属公司)订立融资租赁协议一,承租人一已同意出售其自有资产(即租赁资产一)予出租人,转让代价为人民币1600万元(单位下同);及出租人已同意将租赁资产一租回予承租人一,租期为36个月。融资租赁协议一项下的租赁付款总额为1758.26万元,包括融资租赁本金1600万元及融资租赁利息(含增值税)158.26万元。
租赁资产一为存放于中国内蒙古的油气开采设备,于相关时间的账面净值约为1970.31万元。
于2018年8月30日,出租人与承租人二(公司的间接附属公司)订立融资租赁协议二,承租人二已同意出售其自有资产(即租赁资产二)予出租人,转让代价为1000万元;及出租人已同意将租赁资产二租回予承租人二,租期为36个月。融资租赁协议二项下的租赁付款总额为1098.91万元,包括融资租赁本金1000万元及融资租赁利息(含增值税)98.91万元。
租赁资产二为存放于中国新疆的油气开采设备,于相关时间的账面净值约为1362.66万元。
于2018年12月7日,出租人与承租人二(公司的间接附属公司)订立融资租赁协议三,承租人二已同意出售其自有资产(即租赁资产三)予出租人,转让代价为1900万元;及出租人已同意将租赁资产三租回予承租人二,租期为36个月。融资租赁协议三项下的租赁付款总额为2094.15万元,包括融资租赁本金1900万元及融资租赁利息(含增值税)194.15万元。
租赁资产三为存放于中国新疆的油气田用车,于相关时间的账面净值约为2522.95万元。
于2019年6月21日,出租人与承租人二(公司的间接附属公司)订立融资租赁协议四,承租人二已同意出售其自有资产(即租赁资产四)予出租人,转让代价为3000万元;及出租人已同意将租赁资产四租回予承租人二,租期为36个月。融资租赁协议四项下的租赁付款总额为3320.42万元,包括融资租赁本金3000万元及融资租赁利息(含增值税)320.42万元。
租赁资产四为存放于中国新疆的油气开采设备,于相关时间的账面净值约为3691万元。
于2020年2月14日,出租人与承租人三(公司的间接附属公司)订立融资租赁协议五,承租人三已同意出售其自有资产(即租赁资产五)予出租人,转让代价为2100万元;及出租人已同意将租赁资产五租回予承租人三,租期为36个月。融资租赁协议五项下的租赁付款总额为2325.995万元,包括融资租赁本金2100万元及融资租赁利息(含增值税)225.995万元。
租赁资产五为存放于中国四川省的油气开采设备,于相关时间的账面净值约为2377.44万元。
于2020年3月19日,出租人与承租人四(公司的间接附属公司)订立融资租赁协议六,承租人四已同意出售其自有资产(即租赁资产六)予出租人,转让代价为1400万元;及出租人已同意将租赁资产六租回予承租人四,租期为36个月。融资租赁协议六项下的租赁付款总额为1549.96万元,包括融资租赁本金1400万元及融资租赁利息(含增值税)149.96万元。
租赁资产六为存放于中国新疆的油气田作业设备,于相关时间的账面净值约为1528.06万元。
于2020年6月4日,出租人与承租人三(公司的间接附属公司)订立融资租赁协议七,承租人三已同意出售其自有资产(即租赁资产七)予出租人,转让代价为2000万元;及出租人已同意将租赁资产七租回予承租人三,租期为36个月。融资租赁协议七项下的租赁付款总额为2216万元,包括融资租赁本金2000万元及融资租赁利息(含增值税)216万元。
租赁资产七为存放于中国四川省的油气开采设备,于相关时间的账面净值约为2387.88万元。
于2021年1月15日,出租人与承租人三(公司的间接附属公司)订立融资租赁协议八,承租人三已同意出售其自有资产(即租赁资产八)予出租人,转让代价为2500万元;及出租人已同意将租赁资产八租回予承租人三,租期为36个月。融资租赁协议八项下的租赁付款总额为2764.55万元,包括融资租赁本金2500万元及融资租赁利息(含增值税)264.55万元。
租赁资产八为存放于中国的油气开采设备,于相关时间的账面净值约为2997.53万元。
于2021年8月27日,出租人与承租人二(公司的间接附属公司)订立融资租赁协议九,承租人二已同意出售其自有资产(即租赁资产九)予出租人,转让代价为3000万元;及出租人已同意将租赁资产九租回予承租人二,租期为36个月。融资租赁协议九项下的租赁付款总额为3312.59万元,包括融资租赁本金3000万元及融资租赁利息(含增值税)312.59万元。
租赁资产九为存放于中国新疆的油气田作业设备,于相关时间的账面净值约为3676.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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