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接连犯错!投行业务违规,海通证券被证监会、中纪委轮番点名批评)
5月10日,资本邦了解到,近日证监会网站公布4项行政监管措施,因海通证券(600837.SH)保荐的两单非公开发行项目存在信息披露与保荐底稿不一致的问题,海通证券被证监会出具警示函监管措施。
监管决定显示,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方正电机)于2021年1月11日报送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中,发行预案披露的认购对象卓越汽车有限公司的间接股东中车城市交通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与发行保荐工作报告载明的中车城市交通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不一致。
此外,证监会还发现,星光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星光农机)于2021年2月1日报送的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中,发行预案披露的认购对象浙江绿脉怡城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间接股东中车城市交通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与发行保荐工作报告中载明的中车城市交通有限公司股权结构同样出现了不一致的问题。
基于此,证监会对上述项目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及4名保荐人代表江煌、张舒、李明嘉、朱文杰出具了警示函监管措施。
同时,两项目所涉及上市公司也同步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相关人员被要求进行监管谈话。
据悉,在今年4月6日,证监会网站曾集中列示了近几个月的29张投行业务违规行政监管“罚单”,其中就包括海通证券的多单业务,涉及IPO、并购重组、新三板挂牌等多类业务。
此外,海通证券今年以来的多次违规事件也引起了中纪委的高度重视。
5月8日,中纪委官网发文称,日前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获悉,为推动规范保荐机构履职尽责,保障注册制改革顺利推进,该纪检监察组进一步加强政治监督,督促证监会强化监管职责,压实保荐机构“看门人”责任。
信息显示,近日证监会集中公布了海通证券、财信证券、华西证券、中山证券等多家证券公司因投行业务及从业人员违规被处罚的信息,涉及对发行人核查不充分、内部控制有效性不足等违规行为。
对此,驻证监会纪检监察组在督促证监会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的同时,推动修订完善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建立处罚信息集中公示机制,明确每季度集中向社会公布投行业务处罚信息,实现监督与监管同向发力,推动保荐机构归位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