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港股 - 公司报道 - 正文

永续农业与咸阳田田科技订立谅解备忘录 共同发展蜂蜜生产业务

资本邦 作者:阿同 2020-12-15 16:31: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永续农业与咸阳田田科技订立谅解备忘录 共同发展蜂蜜生产业务)

12月15日,资本邦获悉,港股上市公司永续农业(08609.HK)公布公告称,于2020年12月14日交易时段后,永续农业与咸阳田田科技种养殖有限公司(潜在合作伙伴)订立一份不具法律约束力的谅解备忘录,内容有关与潜在合作伙伴就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发展蜂蜜生产业务的潜在合作。

公告称,公司与潜在合作伙伴正在讨论可能的合作形式,可能包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与潜在合作伙伴成立一间合营企业;或公司或公司的附属公司于潜在合作伙伴的潜在投资。预期该集团将负责潜在合作伙伴在中国生产的蜂蜜的海外发展机遇,而潜在合作伙伴将负责管理中国境内的蜂蜜生产及销售。于谅解备忘录日期,尚未敲定任何合作条款或形式,亦没订立与合作有关的具法律约束力协议。

据悉,潜在合作伙伴为一间2004年6月于陕西成立的有限公司,主要在中国从事生态养蜂以及蜂蜜生产及销售。于公告日期,潜在合作伙伴由张庚莲及田恬拥有。田恬将于讨论中代表潜在合作伙伴。

董事认为,订立谅解备忘录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原因为谅解备忘录项下拟进行合作(倘落实)可扩大集团的收入来源,从而不会过度依赖单一行业及国家。因此,董事会认为订立谅解备忘录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文章来源:资本邦)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