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森控股收到传讯令状及诉求书 要求偿还到期债券本金50万港元及利息)
9月4日,港股上市公司大森控股(01580.HK)发布公告称,于2020年9月1日,公司收到香港特别行政区区域法院发出的,由麦兆光(原告)的代理律师针对公司作出的传讯令状及诉求书。
根据诉状,原告本公司寻求的命令如下:(1) 清偿由公司发行及原告认购的债券项下到期及应付的本金总额50万港元;(2)原告根据与债券有关的债券文据所享有的利息;(3) 成本;及(4)进一步或其他救济。
目前公司称,正就诉状征求法律意见。
(文章来源:资本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