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港股 - 公司报道 - 正文

北京信托认购附属公司17.6亿元债券 阳光100中国承担差额补足款的支付义务

资本邦 作者:阿同 2020-09-04 16:11: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北京信托认购附属公司17.6亿元债券 阳光100中国承担差额补足款的支付义务)

9月4日,资本邦获悉,港股上市公司阳光100中国(02608.HK)发布公告称,于2020年9月3日,公司多家附属公司与北京信托订立三套交易文件,每套文件均包括差额补足协议、股份质押协议、抵押合同、账户监管协议及保证合同。

根据差额补足协议,北京信托将透过三项信托计划认购合共人民币17.6亿元的债券,而公司全资附属阳光壹佰集团则承担关于任何差额补足款的支付义务,确保北京信托获得的年度投资收益不低于人民币2.18亿元。在投资期内阳光壹佰集团可能向北京信托支付差额补足款的最大值约为人民币22亿元,包括不超过人民币17.6亿元的债券本金及不超过人民币2.18亿元的年度投资收益。

此外,为确保阳光壹佰集团支付差额补足款的义务,项目公司(温州生态城、温州中心及无锡艺投)根据抵押合同向北京信托抵押其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在建工程)及物业(视情况而定),并准许北京信托根据账户监管协议管理项目公司的若干银行账户,阳光壹佰集团根据股份质押协议将其所持项目公司的股份质押予北京信托,易小迪根据保证合同向北京信托提供保证。

公司称,易小迪作为董事为债券发行人(公司附属公司)之利益向北京信托提供的保证构成公司收取财务资助,由于其是按正常商业条款或更佳条款进行及并无以集团的资产作抵押,该等保证根据上市规则第14A.90条获全面豁免。

公告称,阳光壹佰集团向北京信托提供差额补足协议项下的义务,作为北京信托认购债券的增信措施。北京信托的投资拓宽了投资者认购该集团成员公司发行的债券的渠道,并提高集团通过发行债券募集资金的效率,从而有助于改善该集团的财务状况。

(文章来源:资本邦)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