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集天达附属拟1.81亿出售智能停车系统业务、中集智能停车及天达龙岩部分股份)
9月2日,资本邦获悉,港股公司中集天达(00445.HK)发布公告称,在二零二零年九月一日,卖方(中集天达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与买方(中集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订立转让协议,据此买方同意购买(i)卖方经营的智能停车系统业务;(ii)中集智能停车销售股本(相当于中集智能停车的75%股权);及(iii)天达龙岩销售股本(相当于天达龙岩的60%股权),总对价为人民币1.8175亿元。
据悉,买方为中集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中集物联科技有限公司,而中集为中集天达的控股股东。卖方为中集天达的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深圳中集天达空港设备有限公司。
在公告日期内,(i)中集智能停车由卖方直接拥有75%股权及由深圳永福旺拥有25%股权;及(ii)天达龙岩由卖方直接拥有60%股权及由龙岩兆麟拥有40%股权。在交割后,中集智能停车及天达龙岩各自将不再为中集天达的附属公司。
关于出售原因,中集天达称出售事项将让集团得以变现其于目标资产的投资,及更好地将其资源分配作发展其现有业务及╱或投资于其他业务机会。据悉,中集天达拟将所得款项净额用作集团的一般营运资金及投资用途。
公告显示,第一批目标资产的对价约为人民币1.364亿元,而第二批目标资产的对价约为人民币4534万元,其付款安排如下:
(i)其中人民币2500万元须由买方于转让协议日期起计三十(30)日内以现金方式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予卖方;
(ii)其中人民币1.11408亿元须由买方于第一批目标资产交割日后及于登记转让中集智能停车销售股本之日起三十(30)日内或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五日前(以较早者为准)以现金方式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予卖方;
(iii)余款人民币4534.2万元须由买方于第二批目标资产交割日后三十(30)日内以现金方式通过银行转账支付予卖方。
(文章来源:资本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