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绿城中国拟3.79亿元收购浙江启丰全部股权)
4月20日,绿城中国(03900.HK)发布关于收购浙江启丰的股份公告。2020年4月19日,绿城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买方)(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卖方,连同其附属公司卖方集团)、浙江启丰实业有限公司(目标公司或浙江启丰)、沈阳沈北金谷置业有限公司(金谷置业)、沈阳新湖明珠置业有限公司(连同金谷置业统称为项目公司)及沈阳新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沈阳新湖)订立股份转让及项目合作协议(协议)。据此,买方同意收购目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收购),而买方应付卖方交易价款总额为人民币378,813,820元,当中包括股份转让代价人民币186,313,820元,及买方向项目公司提供人民币192,500,000元的贷款,作为财务资助。
于协议日,各项目公司及沈阳新湖均由卖方实际持有100%股权,目标公司及沈阳新湖分别持有项目公司35%及65%股权。订立协议主要旨在载列与卖方(间接通过沈阳新湖)合作发展项目公司的条款。据此,各订约方须按照买方持有35%(间接通过目标公司)及卖方持有65%(间接通过沈阳新湖)的比例共享项目公司的利益及分担风险。项目公司目前于中国沈阳营运三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待协议中的先决条件达成后,收购事项将于向相关政府机关完成目标公司股东变更注册后落实。于收购事项完成后,买方将(通过目标公司)间接享有和承担项目公司应占权利及义务的35%。
董事会认为,收购事项将有助于集团间接参与项目公司目前营运的三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即(i)位于中国沈阳的仙林金谷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589,015.07平方米;(ii)位于中国沈阳的新湖湾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187,420.87平方米;及(iii)位于中国沈阳的新湖美丽洲项目,总建筑面积约292,527.28平方米),充分依托卖方集团在中国沈阳的丰富开发和运营经验,为集团在中国进一步多元化发展房地产开发业务提供更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