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泰凌医药的持续经营能力或遭存疑)
泰凌医药(01011.HK)发布公告称,公司已就2019年业绩公告所载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业绩,有关持续经营基准的重大不明朗因素说明如下:
集团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产生权益股东应占亏损人民币587,590,000元,以及于2019年12月31日,集团的流动负债超出流动资产人民币1,316,173,000元。综合财务报表仍按假设集团将能于可预见未来按持续经营基准营运编制,并计及(a)未动用及可用信贷融资约人民币182,791,000元;(b)直至综合财务报表批准日期随后向银行取得的新增银行贷款约人民45,000,000元;(c)其他新增信贷融资及╱或目前由集团与若干金融机构及潜在投资者进行认真及最后阶段的磋商的融资安排;(d)于报告期末后,公司一直与一名独立第三方认真地商讨就集团若干资产进行合作,作为改善集团流动资金措施之一部分;及(e)公司一名主要股东(公司欠彼之款项于2019年12月31日分类为流动负债中按公允值列入损益的金融负债约人民币381,600,000元)的持续财务支持,有关主要股东已同意向集团提供充足资金,以令集团可于可预见未来履行其到期债务,且不会要求公司即时还款,直至集团于可预见未来具备足够营运资金按持续经营基准营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