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港股 - 港闻资讯 - 正文

华电福新(00816)向控股股东收购东大新能源

来源:智通财经网 作者:贺广昌 2016-09-06 22:39:3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华电福新(00816)公布,于2016年9月6日,公司与南京国电(公司控股股东华电的附属公司)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据此,公司同意收购及南京国电同意向公司转让东大新能源中的目标股权,代价为人民币100万元,将以现金支付。此外,公司将确保东大新能源向南京国电支付工程总包合同项下的价款人民币2.781亿元。

资料显示,东大新能源于2014年7月25日于中国山东省注册成立,经营范围为太阳能发电项目的开发、投资、建设、管理。南京国电于东大新能源注册成立时出资为人民币95万元(持有95%股权),并后续以人民币5万元的对价收购东大新能源剩余5%的股权。于公告日期,东大新能源为南京国电100%的全资附属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

东大新能源目前拥有已开发的常路镇光伏发电30兆瓦项目,光伏项目位于山东省蒙阴县,项目总容量为30兆瓦。光伏项目已于2015年末全部并网发电,并取得人民币1.0元╱千瓦时电价批复。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东大新能源截至2016年7月31日的账面资产总值及账面资产净值分别为人民币2.36亿元及人民币-46.97万元。(智通财经)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太阳能盈利能力一般,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