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银国际 贺炜
国家发改委高官透露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动向。日前,国家发改委体改司副司长连启华在“2011 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通气会上透露,新的成品油定价机制以及阶梯电价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将在年内推出。根据发改委向国内主要油企下发的意见征求稿,成品油调价间隔将从目前的22 个工作日缩短至10 个工作日,并有可能将成品油定价权下放给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大石油巨头。
中国现行成品油定价机制不是市场化的定价机制,其实质是政府定价。成品油价格分两种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当国际市场原油连续22 个工作日移动平均价格变化超过4%时,可相应调整国内成品油价格。当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低于每桶80 美元时,按正常加工利润率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80 美元时,开始扣减加工利润率,直至按加工零利润计算成品油价格。高于每桶130 美元时,按照兼顾生产者、消费者利益,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运行的原则,采取适当财税政策保证成品油生产和供应,汽、柴油价格原则上不提或少提。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中心城市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汽、柴油最高零售价格以国际市场原油价格为基础,考虑国内平均加工成本、税金、合理流通环节费用和适当利润确定。
历次成品油定价机制改革最终都没有正常地反映供需间的关系。自2000年6 月,中国政府宣布成品油价格与国际接轨以来,成品油定价机制已历经多次改革,但始终未能最终稳定下来。无论是最初的一月一调,还是现行的以“国际油价22 个工作日的移动平均价格变动超过4%即可调整成品油价格”的机制,都没能形成国际油价、成品油的生产商和成品油的消费者等三者之间正常的成本传导机制,不能令成品油价格及时地反映国内市场正常的供需关系。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成品油定价机制常常被人为搁置。尽管历次的成品油定价机制都有较为详尽的操作细则和规范,但在国家发改委具体的执行过程中,国内成品油价格往往是该调不调,定价机制常被束之高阁。
成品油价格非市场化的深层次动机。当前,人民币持续升值,土地成本和劳动力成本等要素成本已大幅上涨,如果再令成品油价格和电价完全市场化,并大幅提高国内制造企业的环境成本,那么中国制造业的国际竞争力就会遭遇严峻挑战。再者,成品油价格和电价高度关系民生。因而,国家发改委历来在成品油价格和终端电价市场化问题上非常慎重。
维持石油石化行业“领先”的投资评级。成品油定价权若能下放三大国有石油公司,这将有利于中国石油和中国石化改善其炼油业务的盈利能力,是重大利好。不过,我们认为“成品油定价权下放、三大石油公司获得自主定价权”的可能性不大。继续维持石油石化行业“领先”的投资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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