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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鑫源延披露聆讯,联所保留追究权

证券之星 作者:史华伟 2003-01-24 10: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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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1月24日消息:东方鑫源于去年被6间银行入禀法院,追讨1.1亿元的诉讼,原来于今年1月即接获传讯令,及于周一(20日)进行聆讯,但获押后至1月27日;由于东方鑫源并未有适时披露上述事件,故联交所已表明保留对该公司采取适当行动的权利。 

据财华网报道,鑫源表示,按截至去年10月31日止未经审核管理帐目,有形资产及营业额分别为10.42亿元及6.85亿元;虽然于期内录得股东亏绌3.89亿元,及股东应占亏损2600万元,但在扣除财务费用约4100万元,经营溢利有1700万元。 

东方鑫源于1月21日停牌,现申请今早复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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