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大通集团(08063.HK)发布公告,于2025年2月17日,公司接获代贷款人(金利丰财务有限公司)行事之林炳昌律师事务所于2025年2月14日发出的法定催款函。法定催款函乃根据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178(1)(a)或 327(4)(a)条发出。法定催款函提述贷款协议,并要求公司支付本金及截至2025年2月14日的累计利息1.027亿港元。倘公司于法定催款函送达后3个星期内仍未处理,则可能会就公司发出清盘令。
截至2025年2月17日收盘,环球大通集团(08063.HK)报收于0.03港元,与上一交易日持平,换手率0.0%,成交量40.0股,成交额0.0港元。投行对该股关注度不高,90天内无投行对其给出评级。
环球大通集团港股市值1328.06万港元,在多元金融行业中排名第129。主要指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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