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方航空股份(00670.HK)发布公告,(i)由于工作调整,李云超不再担任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9A.13(2)条及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第16部所规定代表公司在中国香港接收法律程序文件及通知的授权代表(法律程序代理人),自2024年11月25日起生效;及(ii)祁东明将获委任为法律程序代理人,自2024年11月25日起生效。
截至2024年11月25日收盘,中国东方航空股份(00670.HK)报收于2.42港元,上涨1.26%,换手率0.34%,成交量1760.21万股,成交额4324.05万港元。投行对该股的评级以增持为主,近90天内共有1家投行给出增持评级。国泰君安最新一份研报给予中国东方航空股份增持评级。
机构评级详情见下表:
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港股市值123.72亿港元,在航空运输Ⅱ行业中排名第4。主要指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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