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荣能源(01101.HK)公布,公司于2024年9月16日收到陈和李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函,随附由NOBLE PATH HOLDINGS LIMITED(债权人)作为公司所发行承兑票据持有人之一发出的法定要求偿债书。根据香港法例第32章《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27(4)(a) 条,公司需于法定要求偿债书送达后21日内向债权人支付金额约13.9亿港元的债务,否则债权人将针对公司提出清盘行动。
截至2024年9月17日收盘,华荣能源(01101.HK)报收于0.02港元,下跌7.69%,换手率0.0%,成交量4100.0股,成交额95.0港元。投行对该股关注度不高,90天内无投行对其给出评级。
华荣能源港股市值1.24亿港元,在半导体行业中排名第13。主要指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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