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珠医药(01513.HK)发布公告,2024年7月,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珠集团”)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被担保人为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及珠海市丽珠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担保期限为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2亿元;与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渣打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被担保人为焦作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丽珠集团(宁夏)制药有限公司、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丽珠集团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珠海保税区丽珠合成制药有限公司及珠海市丽珠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担保期限为自单笔授信业务的主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债务人在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担保总金额为人民币11.33亿元。
截至2024年8月5日收盘,丽珠医药(01513.HK)报收于24.0港元,下跌0.62%,换手率0.35%,成交量108.26万股,成交额2598.85万港元。投行对该股关注度不高,90天内无投行对其给出评级。
丽珠医药港股市值74.15亿港元,在化学制药行业中排名第12。主要指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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