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火科技控股(01611.HK)发布公告,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已批准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新火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新火资产管理)进行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附表5界定的第1类(证券交易)受规管活动,自2024年7月31日起生效。同时,作为证券及期货条例附表5界定的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牌照持有者,证监会进一步批准新火资产管理可提供第4类牌照下虚拟资产咨询服务,自2024年7月31日起生效。
截至2024年8月2日收盘,新火科技控股(01611.HK)报收于1.87港元,下跌3.61%,换手率0.04%,成交量17.75万股,成交额33.47万港元。投行对该股关注度不高,90天内无投行对其给出评级。
新火科技控股港股市值9.04亿港元,在其他电子行业中排名第3。主要指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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