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东方(00593.HK)发布公告,于2023年11月3日或前后,公司接获一封由郭林林于2023年11月2日递呈(其中包括)其百慕达注册办事处及其总部及香港主要营业地点的函件,要求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经修订及重列公司细则第58条召开公司股东特别大会,以考虑及酌情通过下列决议案为公司普通决议案:
截至2023年11月6日收盘,梦东方(00593.HK)报收于1.8港元,上涨0.56%,换手率0.0%,成交量6000.0股,成交额1.08万港元。投行对该股关注度不高,90天内无投行对其给出评级。
梦东方港股市值5.11亿港元,在房地产开发Ⅱ行业中排名第125。主要指标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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