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港股 - 公司报道 - 正文

MAYER HOLDINGS(01116.HK):作为原告人向法院提交传票令状

来源:证券之星港美股 2023-10-06 12:20:45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MAYER HOLDINGS(01116.HK)发布公告,于2023年10月5日,公司作为原告人向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提交传票令状,并附有针对周世豪先生(公司执行董事)及陈志睿先生(公司执行董事)(统称“被告人”)的申索背书。公司声称,被告人多次拒绝移交目标公司的会计文件,以查明公司在买卖协议下的权利以及集团的财务业绩,被告人此等行为违反彼等对公司应尽之谨慎责任及╱或受托责任及╱或忠实责任 ╱诚信责任。因此,公司向被告人索偿将予评估的损害赔偿及╱或公平赔偿;周世豪先生及╱或陈志睿先生违反彼等╱其对公司、信托人及╱或其他人士的责任的声明;使公司得以履行其于上市规则下职责的所有必要帐目及查询;利息;讼费;及法院认为适当的进一步及╱或其他济助。

截至2023年9月28日收盘,MAYER HOLDINGS(01116.HK)报收于0.85港元,上涨4.94%,换手率0.32%,成交量682.03万股,成交额577.02万港元。投行对该股关注度不高,90天内无投行对其给出评级。

MAYER HOLDINGS港股市值18.34亿港元,在钢铁行业中排名第5。主要指标见下表:

图片

以上内容由证券之星根据公开信息整理,由算法生成,与本站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力求但不保证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的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等,如存在问题请联系我们。本文为数据整理,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投资有风险,请谨慎决策。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