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关村科技租赁(01601.HK)订立融资租赁协议 总租赁款项约1654.00万元)
金吾财讯|2026年7月9日,中关村科技租赁(01601.HK)董事会宣布,于当日,公司作为买方与供应商诺浩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及承租人山西诺浩建设有限公司订立采购协议II,据此,公司向供应商购买混合动力宽体自卸车(租赁资产III),购买价款为人民币1950.00万元,其中承租人支付首期款450.00万元,公司支付剩余价款1500.00万元,资产公允价值约为1950.00万元。同时,公司作为出租人与承租人订立融资租赁协议III,将租赁资产III出租给承租人,租赁期为36个月,总租赁款项约为人民币1654.00万元,包括融资租赁本金1500.00万元及融资租赁利息收入(含增值税)约154.00万元,按季分期支付。根据协议,若承租人履行全部义务,可在租赁期满时以名义价值100.00元收购资产。 过去十二个月内,双方还进行了相关交易:2026年3月27日,公司与承租人订立融资租赁协议I,公司购入承租人自有资产甲醇增程宽体矿车,转让价款为560.00万元,并租回给承租人,租赁期36个月,总租赁款项约615.00万元;2026年3月31日,公司与供应商及承租人订立采购协议I及融资租赁协议II,公司向供应商购买混合动力宽体自卸车,购买价款3120.00万元,并出租给承租人,租赁期36个月,总租赁款项约2460.00万元。由于供应商和承租人由同一最终实益拥有人控制,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4.22及14.23条,该等交易在12个月内进行,须合并计算,合并后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高于5%但低于25%,因此采购协议II及融资租赁协议III项下的交易构成本公司的须予披露交易。公司表示,该等交易属日常业务,预期将带来稳定收入及现金流,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