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新宇环保(00436.HK)作为担保人被判偿还3042.42万元)
金吾财讯|2026年6月17日,新宇环保(00436.HK)发布公告,就公司作为担保人之一涉及的法律程序公布最新进展。 公司收到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6月15日发出的民事判决书,裁定借款人柳州新宇荣凯须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柳州分行偿还贷款本金4704.75万元人民币(约5448.10万港元)及相关利息、罚息等;公司及另一担保人广西荣凯须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中公司分摊的贷款本金为3042.42万元人民币(约3523.10万港元),截至2026年4月8日的利息、违约罚息及复利息合计约171.10万元人民币(约198.10万港元),法律费用约31.06万元人民币(约36.00万港元),且罚息及复利息将根据贷款协议继续累计至全数清偿。此外,中行柳州分行有权对抵押资产行使变现权。 根据判决,各方须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履行,公司可于2026年7月16日前提出上诉,否则判决将于2026年7月17日生效。其他中国订约方在上诉期2026年7月1日届满前提出上诉将导致判决不生效。 董事会认为该判决不会对本集团整体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正寻求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