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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电气(600875)董事会决议多项重要事项

(原标题:东方电气(600875)董事会决议多项重要事项)

金吾财讯|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600875)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了董事会十一届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多项重要议案。 会议首先审议通过了聘任王志文为公司总法律顾问的议案。王志文将同时担任公司的首席合规官,他拥有丰富的法律和企业管理工作经验。 此外,会议还审议了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涉收购标的2025年度业绩实现情况的议案,以及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这些议案均获得了董事会的全票通过。 在财务方面,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配预案以及年度报告。根据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将进行年度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时,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以及内控体系建设工作情况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显示出公司在社会责任和内部管理方面的重视。 值得一提的是,会议还审议通过了东方锅炉攀枝花氢光储一体化项目——盐边四平山光伏氢储能电化学储能项目的议案,项目总投资不超过3.88亿元。 本次董事会会议各项决议的表决结果均为有效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体现了董事会成员对公司各项决策的高度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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